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过一个风清气正的中秋节、国庆节。现将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双河镇人大专职副主席汪斌鑫公款送礼问题
经查,2016年,双河镇计生办在赴县外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时,向县外计划生育等有关部门赠送茶叶等土特产品,汪斌鑫作为时任计生办主任应负直接责任。2021年7月,汪斌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二、汤家汇镇财政和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方太兴收受礼品礼金、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
经查,2016年至2020年,方太兴先后多次收受他人土特产、白酒等礼品和礼金,共计折价4790元。2013年至2016年每年底,汤家汇镇财政分局以虚列招待费、工程款、加班费等方式,违规向职工发放津补贴。其中方太兴领取津补贴共计8450元。另查明,方太兴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1年7月,方太兴受到降级处分,违纪违法所得已收缴。
以上典型案例,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政治意识淡薄、纪律观念缺失,心存侥幸越规破纪。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扛起整治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吃喝问题的政治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持续正风肃纪反腐。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严于律己,从我做起,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坚决刹住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切实巩固改进作风的成果,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