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经学院(校)研究,现面向我院(校)党员教师公开招聘2名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为我院(校)在编在岗正式教师;
(二)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同等条件下研究生学历优先);
(五)愿意从事学院(校)管理工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六)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有意应聘者请于2021年4月23日17:00前按要求填写《公开招聘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书面或电子QQ文件、微信文件、电子邮件(邮箱446742325@qq.com)等方式将应聘报名材料交给党务工作处陈飞龙同志。
(二)资格审查。由党务工作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年龄信息等资格审查。
(三)党务工作处将符合条件的推荐人选提交给院(校)党委会研究,由院(校)党委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由党务工作处对院(校)党委会研究确定的考察人选进行等额考察。
(五)公示。根据综合考察情况,院(校)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院(校)党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正式管理人员规定办理考勤等相关入职手续,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管理人员管理津贴。并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办公场所,配备办公用品。
三、纪律要求
(一)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
(二)应聘人员公开招聘过程中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如有相关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564–7368352。
本公告由党务工作处负责解释。
党务工作处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