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寨县纪委监委】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2-09-06】 【点击量: 】 字体大小 语音播放
金寨县纪委监委提示:违规吃喝“八严禁”
1.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
2.除外事活动和招商引资外,严禁公务活动期间饮酒。
3.严禁同城吃请。
4.严禁乡镇以请示、汇报等工作名义到县宴请县直单位工作人员。
5.严禁县直单位以调研、检查、考核等为由到乡镇、村(社区)违规吃喝。
6.严禁以各种名义接受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或让其报销吃喝费用。
7.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吃喝费用。
8.严禁以会议、培训、工会活动、项目建设等名义套取、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