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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通知

关于认真组织参加第十三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人:郑齐鹏】 【发布时间:2016-10-09】 【点击量: 字体大小 语音播放

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组织委员会《关于认真组织参加第十三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16〕67号)精神,根据六安市教育局“六教职〔2016〕33号”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我校参加第十三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工作,经研究决定,学校组织开展校级“文明风采”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成立领导组

组  长:徐黎

副组长:郑齐鹏

成员:聂国平  潘坤茂  卫子涓   陈俊  江传林  彭泽军  黄涛涛  张善义

领导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张善义任活动办主任,肖明 姚远胜 刘然 李璐 江乐 夏娟叶力任活动办成员。

二、组织动员

学校将10月确定为“文明风采”竞赛月,以学生为主体,以授课教师为主导,以“弘扬工匠精神,成就出彩人生”为主题,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竞赛活动,按照 “人人参与、系部初赛、学校选拔”的方式,优质高效完成本次竞赛。

三、竞赛时间安排

1.系部初赛:10月31日前完成,具体日期由各系部自行安排;

2.校级决赛:11月11日前完成。

四、活动奖励

1.系部奖励:由系部自行设置。

2.学校奖励:学校设置如下奖励:

(1)学生作品奖

学校对各系部报送的优秀作品,每个项目分别按作品总数的10%、20%、30%的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根据《安徽金寨职业学校教科研资助与奖励暂行办法》进行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每份作品的作者人数要求如下:征文演讲类、摄影类项目的作者1人;职业规划类项目的作者不超过2人,其中,职业生涯设计的作者为1人;视频类项目的作者不超过6人;才艺展演类项目的舞台作品不限制人数(获奖证书最多署名8人),非舞台作品不超过4人。

(2)指导教师奖

学生获奖作品的指导教师,根据《安徽金寨职业学校教科研资助与奖励暂行办法》进行奖励,指导的学生作品获一等奖的教师评为优秀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每份作品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3)组织奖

根据学生参与率、参选作品获奖率,面向系部设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

五、有关要求

1.赛项设置、作品制作与报送,均按(皖教秘职成〔2016〕67号)文件及其附件有关规定执行;

2.报送的所有作品及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3.附件均从学校智慧校园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

1.第十三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安徽省省级复赛项目和要求

2.第十三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实物作品评选签单

3.市级(省直管县)复赛情况统计表

4.第十三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安徽省省级复赛报送作品统计表

5.第十三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第 “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安徽省级复赛参评材料清单

6.第十三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 “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安徽省级复赛各市参赛指标分配表

7.《关于认真组织参加第十三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 (皖教秘职成〔2016〕67号)              

 

                                    安徽金寨职业学校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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